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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厂家安全出台强制标准

GB31241-2014由“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负责组织制定,是我国颁布的首部锂离子电池安全国家标准。“便携式电子产品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尤其是大尺寸屏幕的广泛使用,使其耗电量越来越大。部分智能手机只能待机一天,这给用户带来了极大不便和‘电量焦虑’。”业内人士何鹏林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现象催生了移动便携式电源俗称“充电宝”的市场热销。

GB31241-2014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由“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电子四院牵头)负责组织制定,是我国颁布的首部锂离子电池安全国家标准。该标准参考国外先进标准的成熟试验方法,并根据国情修改完善,部分技术指标具有创新性并经试验验证,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界专家历时6年广泛讨论形成共识。该标准己于2014年12月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布,并将于2015年8月旧起实施。

一、标准主要通过整体安全、零部件安全和其他安全等三方面来保障充电宝的使用安全。总介绍“总体来看,充电宝首先是一个‘整机设备’,首先要满足电子设备的整机安全标准的通用要求。从整机设备的角度来看,充电宝可能出现的危险类型包括电击危险、着火危险、过热危险、能量危险等,尤其是交流输入型充电宝需要与电网电源连接,由此引发的电击危险需要重点关注。

二、充电宝的零部件安全主要是指安全关键件安全包括电池或电池组、保护电路/保护器件、升压/降压电路、外壳等。热保护器件的失效可能会导致充电宝出现着火或过热危险;而如果组成电池组内部出现短路,可能会引发整个充电宝着火。

“其他安全包括受限制电源安全、激光安全和光生物安全等。因为不同电子产品的阻燃性能存在很大差异,充电宝作为其供电电源,应能满足受限制电源的要求,以保障所有的电子产品都能满足相应的阻燃要求。”

我国已是全球最主要的18650锂离子电池生产国和最大的消费国,标准的制定实施后凸显了相关主管部门对锂离子电池安全监管的高度重视。据了解,工信部、国标委、认监委等部门在GB31241-2014起草组的成立、标准的立项、编制和实施过程中,一直密切关注并给予了高度支持,相关领导多次莅临该标准的讨论会,并进行了大量的协调工作。

该标准的出台有利于提高锂离子电池安全质量水平,规范锂离子电池行业市场行为,优化埋电池产品的材料、工艺、设计和管理,为下一步实施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市场准入提供了技术依据。首次颁布的标准对于规范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